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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

2022-12-23 策劃書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怎么寫,很多人沒有寫過這種工作方案,那么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篇一】

  為切實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效化解全縣學校“大班額”“大校額”問題,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及學生入學行為,保障適齡兒童公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x基廳〔20xx〕x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x號)精神,遵照學區“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以學生直系親屬(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實際居住地和戶籍為依據,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學生與直系親屬須在同一戶口簿,凡屬單掛戶和掛靠戶的,一律不予考慮。

  (二)堅持統籌協調原則。由xx縣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多渠道妥善解決劃片后出現的各類問題。

  (三)堅持均衡發展原則。規范班額標準,縣域內各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按省定標準班額開班。其中:小學起始年級班額人數不得超過45人/班,初中起始年級班額人數不得超過50人/班。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取消各種形式的特長生招生,嚴禁通過考試等方式選拔優生;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做到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入學資格、報名時間、報名材料、入學結果“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堅持公辦民辦協調發展的原則。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方針,加大對民辦學校監管力度,規范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學校健康有序發展。

  二、招生對象

  (一)一年級新生。凡年滿6周歲(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條件不具備的地方可推遲到7周歲。

  (二)七年級新生。全縣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及符合轉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三)其他特殊情況的學生。三類殘疾兒童可以選擇到縣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其他殘疾兒童可隨班就讀,學校原則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殘疾學生要采取“送教上門”方式幫助其入學。

  三、招生辦法

  全縣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工作在xx縣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其中: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牽頭,鄉鎮中心小學、中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由縣教育體育局牽頭,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

  1.公辦小學。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學生監護人按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及入學條件(具體見附件2),并持戶口簿、房產權屬證書等報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體見附件4),在規定時間內到本鄉鎮中心小學、村小或城區學區內的小學進行報名。

  2.公辦初中。

  鄉鎮中心小學、村小畢業生按劃片就近入學原則,直升至本鄉鎮初中學校,由鄉鎮中學、縣中招辦下發《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監護人憑《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到相應的初中學校進行報名。

  城區小學畢業生上交入學條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學校進行初審,實行編號登記,統一交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復審;根據復審結果,領導小組將學生錄取到相應的初中,并統一下發《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監護人憑《xx縣七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到相應的初中學校進行報名。

  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現需到我縣就讀初中的:

  ⑴具有xx戶籍且回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初中就讀的,直接到鄉鎮中學登記;

  ⑵符合城區初中入學條件的,憑戶口簿、房產權屬證書、學籍表到領導小組進行登記,審核合格后,領導小組將根據城區初中學校學位進行調劑安排入學。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初中招生不劃定學區,優先招收城區小學畢業生,嚴禁通過考試選招優生。按照“家長申請、學生自愿”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申請到民辦學校就讀人數,采取直接或搖號的形式錄取。其中:琴海學校小學畢業生對口直升到琴海學校初中部就讀。

  (三)錄取辦法。各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新生,將根據各校師資配備、教育教學條件等情況逐校進行核定,結合學區劃分制訂出各校新生招生計劃。錄取時,如實際符合學校入學條件的學生數少于下達招生計劃時,該校不允許招收不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或轉入學生,其中差額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劑;如學校實際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數多于下達招生計劃時,按第一類到第七類順序依次錄取(一至七類的分類情況見附件4);當某一類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時,該類別學生全部實行搖號錄取,未錄取的學生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xx縣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機構,細化招生方案及辦法,協調解決招生入學中出現的具體問題,不斷提高招生工作規范化水平。全縣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制定具體招生實施細則,認真落實招生計劃;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和監督小組,選派業務精、素質高、能力強的人員具體參與招生工作,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耐心細致地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遵守招生紀律,堅持招生原則,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站在服務大局、維護穩定、促進公平的高度,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爭取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持。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利用電視、網絡、報刊及微信等媒體,積極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和解讀,特別要做好貧困家庭子女的入學動員工作,確保每一位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在學校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張貼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地點、需攜帶材料、招生錄取辦法等信息;要在校內要設置招生咨詢窗口,公布招生咨詢電話,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義務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嚴肅招生紀律。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重點糾正違規考試招生、不按就近原則安排入學、隨意接收擇校生及亂收費行為。對提交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學生,一經查實,一律回原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就讀;對頂風違紀、情節惡劣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個人,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政策、違規收費的學校和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和招生范圍、不得提前招生擾亂招生秩序、不得舉行考試選拔優生、不得招收不及齡學生、不得跨鄉鎮及學區招生,切實維護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適齡兒童基本受教育權益。(縣教育體育局招生舉報電話:xx)

  五、本方案由xx縣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篇二】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市和區的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構建面向每一位學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小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依法實施小學招生工作。

  二、組織機構

  1.工作小組組長:焦虎東

  組員:劉軍、薛宇、賀彥峰

  2.工作職責

  組長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組員具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解釋招生政策,及時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檢查驗收報名材料并做好登記工作。 3.工作要求

  優化服務,態度熱情,耐心解答學生家長提出的疑問。

  三、招生原則

  堅持依法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不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堅持公平招生,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生源均衡分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公開招生,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做到報名時間公開、招生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開。

  四、招生辦法

  (一)入學年齡

  凡在孟家灣鄉有正式戶口,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須登記入學。年滿6周歲因智力發展滯后或喪失學習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暫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須持區級以上(含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服務區小學辦理相應手續,并報區教育局備案。各小學不應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二)報名錄取

  1.在孟家灣鄉有戶籍的學齡兒童

  具有孟家灣鄉戶籍的學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報名手續。辦理手續時需攜帶的證件有戶口本、兒童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登記卡等。

  當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在本轄區范圍內優先原則錄取:

  4.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也可報名入學。

  入學條件

  凡暫住在孟家灣鄉內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校入讀小學,其父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父(母)在孟家灣鄉有合法穩定職業,持有勞動合同

  2、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持有《榆陽區外來義務教育對象父母計劃生育狀況證明》;

  3、父母雙方在孟家灣鄉有相對固定住所,同時持有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報名辦法

  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請于開學第二日來學校預報名,經初審后符合條件者,按規定時間持該學齡兒童的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由校長安排到班額許可的班級就讀。

  五、日程安排

  1、每學年初張貼《孟家灣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填寫、發放《孟家灣小學新生入學通知書》。

  2、每學年開學第1-2日辦理本校服務區新生入學登記手續,每學年開學第二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預報名。第3日日現場審核預報名后初審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新生材料,然后報名登記。

  六、招生區域

  孟家灣鄉15個行政村的適齡兒童。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篇三】

  一、招生原則

  繼續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和有利于學生方便安全上學的原則。

  二、招生計劃

  全縣小學一年級預計招生20xx人。小學計劃招生720人。

  全縣七年級計劃招生4060人。城區1400人,其中五中15個教學班、750人,六中13個教學班、650人。

  三、招生區域

  一)小學

  1.城區小學主要招收劃定招生區域內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允許蘇武鄉西湖村七、八、九社的適齡兒童選擇在城區小學就讀。

  小學:東大街樓子巷一中以東、文化廣場北路煤炭巷以南、公園路以西的區域。

  小學:石油路一中東大街樓子巷以西、南大街西大街三官巷以東及北內環路以北的區域。

  小學:石油路以東、煤炭巷以北及公園路以東的區域。

  小學: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的區域,西大街三官巷以西、北內環路以南的區域。

  2.各鄉(鎮)教學輔導站依法動員組織本學區適齡兒童入學。

  二)初中

  1.城區初中主要招收劃定區域(學校)有相應學校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五中主要招收西關小學、勤鋒學校、三雷學區小學畢業生及北街小學部分畢業生。六中主要招收東關小學、新民小學及南湖、花兒園、唐家溝、興霖等學校的畢業生及北街小學部分畢業生。招生區域以北關西巷-燈山巷-樓子巷為界,西面為五中招生區域,東面為六中招生區域。允許蘇武鄉西湖村七、八、九社的小學畢業生選擇在城區初中就讀。

  2.鄉鎮教學輔導站、中學負責農村初中招生工作。二中招收東湖鎮小學畢業生,三中招收泉山鎮小學畢業生

  四、相關要求

  一)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滿6周歲的兒童,持兒童計劃免疫證和經縣教育局(鄉鎮教學輔導站)和學校共同驗印的入學通知書,劃定區域的小學報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須持暫住證、就業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材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就讀學校報教育局教育股審批后安排入學。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于入學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所屬小學辦理登記,延緩入學期限。

  三)允許劃定區域交界處居住的學生自愿選擇就讀學校。

  四)劃定區域內臨時租房居住的非城鎮戶起始年級適齡兒童,教育局可根據實際招生情況,調整接收學校。從城區幼兒園畢業的三雷鎮、蘇武鄉、大壩鄉非城鎮戶口小學適齡兒童,如要求在城區小學就讀,須持能證明其家庭在城區居住的房產證或在城區有固定職業的相關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等)

  五)嚴禁招收無正常入學、轉學手續的招生區域外學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入學考試或選拔性考試。

  六)凡違規招收的學生,教育局將不予建立學籍,由此產生的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篇四】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辦法

  1、招生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報辦法

  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學校填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

  填報高中階段升學志愿,中職和普高同步進行,中職志愿分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立項建設學校)、省級示范校、其他一般學校三類,三類學校各可填報1個志愿。各初級中學要指導初中畢業生填報中職志愿,大力支持中職招生工作。

  3、招生計劃

  制定全市中職學校招生整體計劃和市直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比例和整體計劃,制定各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在保證轄區內中職學校招生人數的基礎上,輸送15%以上的初中畢業生到市直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學校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報主辦單位審批。

  4、招生學校及專業

  經審核符合法規政策,凡具備中職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及專業,將在《湘潭日報》公示,公示的學校及專業允許在本市招生。

  5、錄取注冊

  各校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或戶籍簿,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初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就讀中職,學制一般為三年;普通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業水平(或同等學力)的學生就讀中職,學制以1年為主;允許中職在讀學生分階段(6年內)完成學業。

  6、中高職銜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湘教通[20xx]144號《關于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勵并支持職業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中高職銜接實行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后,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成建制進入相應高職學院學習,單獨編班進行培養。

  7、新型職業農民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教職成廳[20xx]1號)精神,在湘潭生物機電學校、湖南省經貿中專、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韶山職業中專等5所學校,試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行學校按“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進行招生注冊、教育教學、考核評價,實施培養。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把職業教育作為整個教育發展的一個戰略突破口,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產業轉型升級、就業再就業、民生改善、扶貧富民、社會和諧與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高度,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確職責

  按照法規政策,保證職業院校特別是中職學校的招生規模,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是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確保普職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學校有義務接受并開展由教育行政統一組織的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要指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升學志愿,保證有50%的畢業生填報中職志愿。各中職學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3、規范管理

  要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制度建設,強化招生統籌管理,實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招生計劃、統一宣傳、統一組織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錄取。

  4、大力宣傳

  要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和手段,大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果以及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使學生和家長知曉中職學生“上學有資助,升學有通道,就業有門路”,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5、嚴明紀律

  明確“七嚴禁”的招生紀律:嚴禁超資質招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不實承諾,嚴禁買賣生源,嚴禁暑假集訓,嚴禁虛假注冊,嚴禁校外辦班設點。

  6、加強考評

  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中職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內容,對招生措施得力、銳意進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應屆初中畢業生普職分流比、普職學校招生比,將作為市對縣(市)區政府教育“兩項督導評估”,及對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把相關指標作為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職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招生工作方案,并報我局職成科備案。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篇五】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和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為確保順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則

  (一)招生范圍: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同等學力者、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

  (二)招生辦法:報考職業學校的學生可以參加中招考試,也可以免試注冊入學。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高中畢業生實行1-1.5年學制,原則上單獨編班,可免修文化基礎課,學生修滿規定的專業課程準予畢業。各學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同普通高中報名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同中招統一考試。

  (三)報名辦法:

  1、參加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其報名辦法、程序、條件、考場編排等工作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市直初中組織報名。

  2、參加考試第一志愿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應填寫《20xx年新密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張、體育測試成績通知單。

  3、不參加考試的往屆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注冊。

  (四)填報志愿:

  1、第一志愿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須是同類學校。

  2、第一志愿報考普通高中、普通中專的考生,二、三志愿可報職業中專、職業高中。

  (五)新生錄取

  1、職業學校招生由教體局統一組織錄取。對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各職業學校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實行二次錄取,盡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初中畢業生入學。市職教中心和雕塑藝術學校要發揮輻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務的前提下,盡量吸收外地初、高中畢業生入學。

  2、切實按計劃招生,保證生源質量。第一志愿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第二志愿中錄取。各學校應根據本校招生計劃,本著“德智體全面考核、先錄統考生、后錄免試生”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3、報名注冊學生多于招生計劃或所設專業對于文化課成績要求較高的學校,經批準可通過考試擇優錄取;根據專業特點需要進行面試和專業加試的學校,可優先錄取成績優秀者(面試或專業加試的具體時間由招生學校確定)。

  4、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試成績通知單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注冊。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職業教育宣傳和初中畢業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證中招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職業教育宣傳力度,宣傳職業教育的廣闊前景,宣傳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級學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補貼的優惠政策等。要指導廣大初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志愿,鼓勵畢業生積極報考職業學校,使職業學校的生源數量有保證、質量有提高。對教體局下達給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初中的職業學校升學任務,教體局要進行目標完成情況考核,并根據相關方案進行獎懲。各單位要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抓好落實,確保任務完成。各單位完成任務數以到職業學校報到入學實有人數為準。

  (二)各職業學校要樹立“以就業為導向”的觀念,遵循人才市場變化趨勢,緊密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需求,穩中求變,積極創造條件,增設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改變陳舊過時的傳統教學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職業意識和職業能力,使學生能夠順利就業。同時落實“升學和就業并重”的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有愿參加對口升學、進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學生搭建成材橋梁。

  (三)各職業學校要積極與城市和發達地區的名優職業學校或企業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拓寬辦學渠道;應探索1+1+1、1+2學制的分段培養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養機制,推動我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思路和辦學體制的改革與創新。

  (四)創造有利于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條件和環境,使民辦學校能夠順利完成招生任務。各民辦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同時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學環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過硬的教學質量贏得學生和社會的信任。

  (五)各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國家對全日制一、二年級在校生每年資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建立助學金、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入校學生適當減免學雜費,可以允許學生緩期或分期繳納學雜費,確保家庭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入學。

  (六)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初中、各職業學校嚴格按照教體局下達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計劃,以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規范、合法的行為進行招生。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實行陽光招生,以樹立教育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選6篇)【篇六】

  為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規范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湖北省義務教育條例》、《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20xx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小學、初中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初步實現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使其享受同等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加強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

  (一)就讀城區小學的條件為:

  1、年齡條件:年滿6周歲(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居住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就讀城區初中的條件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xx年的小學畢業生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計劃

  實驗小學:450人;

  師范附小:3xx人;

  實驗二小:3xx人;

  實驗三小:360人;

  實驗中學:750人;

  思源學校:小學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學:400人;

  麻橋中學:300人。

  四、施教區劃分

  1、小學施教區:

  實驗小學:浠水河以北、四橋北路以東、新華正街以西、車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東、清泉路以北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師范附小:麗文路老轉盤至金谷園路段以東、車站路老轉盤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廈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東、清泉路老清泉鎮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廈路口以北、新華正街以東、浠水河以北、紅燭路金谷園至人民醫院路段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環城、蓮花池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二小:浠水河以南、聞一多大道以北、安時大道以東、雙橋路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橋、南岳廟等社區的適齡兒童,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云路口、道人橋社區的適齡兒童。

  思源學校:安時大道體育中心至鐵路橋路段以東、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垱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岳廟、云路口、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兒童,以及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東的南岳廟、云路口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三小:浠水河以北,與實驗小學的施教區以四橋北路、車站路為分界線,與師范附小的施教區以紅燭路、麗文路為分界線,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樹等社區和北城新區的適齡兒童。

  2、初中施教區:

  實驗中學:浠水河以北,安時大道以東、紅燭路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思源學校:浠水河以南、安時大道三橋至鐵路橋路段以東、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垱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岳廟、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橋、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云路口、南岳廟、道人橋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五、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小學招生:

  (1)招生對象分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年滿6周歲的兒童;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且年滿6周歲的兒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余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后,若招生學校沒有空余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余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3)具有施教區房產、戶籍兩項條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學前教育但年齡未滿6周歲的兒童,要求入小學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幼兒園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小學申請學位。

  (4)繼續實施城區小學招生整體聯動機制,實驗小學、師范附小與實驗三小結對,實驗二小與清泉鎮河東街小學結對,思源學校與清泉鎮云路小學結對,加強教師交流,強化聯校教研,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5)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園離園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對象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20xx年畢業的小學生;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的20xx年畢業的小學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余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后,若招生學校沒有空余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余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3)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初中申請學位。為緩解城區初中就學壓力,清泉鎮望城中學、麻橋中學在保障各自片區內適齡少年入學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長意愿的基礎上,面向城區小學招生。

  (4)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學籍號等。

  (二)城區學校原則上不招收轉插生,確因特殊情況轉入的,按《浠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浠水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

  (四)城區雨露、創新等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按計劃招生,招生過程必須接受縣教育局監督檢查,招生方案與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請登記(8月上中旬)

  1、登記:縣教育局在各學校設立入學申請登記核查窗口,學生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登記時間為:初中和小學均為8月1日——5日。

  2、初審:學校登記人員應當場審驗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如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學位申請登記表》,并和學生監護人共同簽字確認。審驗結束后,各種入學證明材料的原件當場退還,復印件留存,與申請登記表一起裝訂,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學材料檔案。

  3、匯總、統計:登記人員對所有登記的招生對象進行分類匯總與統計,并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匯總表》和《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統計表》。

  4、復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逐一審核登記人員匯總的新生信息,對學生實際居住地的認定按照《浠水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實際居住地認定暫行辦法》執行,對學生的戶口、房產、年齡等重要信息,會同公安局、房產局等職能部門進行細致核查和深入社區、深入居民戶實地調查核實。

  5、上報:學校上報通過復核的招生對象名單。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審核派位。縣教育局審核各學校上報的招生對象信息,并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對招生對象采取直接、搖號、調劑等方式派位,確定新生名單,同時下發《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派位登記表》。公開搖號由縣教育局監督,各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2、新生分班。收到縣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單后,各學校及時做好編班工作。做到學生隨機電腦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班額嚴格控制在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

  3、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通知書。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新生詳細信息和分班結果,同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三)報到注冊(9月份)

  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校報到,9月25日前,各學校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了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組(具體成員名單附后)。城區各學校和清泉鎮教育總支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加大宣傳力度。要完善、落實招生工作咨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縣教育局將通過電視公告和“浠水教育網”專欄,及時發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同時設立招生工作咨詢電話: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廣大群眾咨詢。各招生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張榜公告、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招生結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開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將整個招生工作置于陽光下,讓學生了解、家長明白、社會知曉,嚴禁封鎖信息,杜絕虛假宣傳。

  3、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組織考試進行招生;嚴禁跨服務區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項費用;嚴禁拒收縣教育局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的學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格招生資格審查,杜絕徇私,對偽造、使用虛偽造的證件申請入學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縣教育局把城區學校招生工作與“三化三改”推進、履職盡責檢查、年終績效考核、公用經費撥付等工作相結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個人,將嚴厲問責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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