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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精選11篇

2022-12-25 合同範本

  祝福網精選專題推薦:“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當工作方式隨著社會的發展不斷更新時,有不少人在工作中要經常接觸到合同,合同可以說是各方執以為憑的契約、文書。你積累了多少合同模板呢?下面,祝福網的編輯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篇1)

  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因此準備一份詳細精確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協議是非常有必要的。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開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內,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篇2)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篇3)

  項目名稱: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勘察范圍

  1.1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1.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

  │項目名稱│文件資│提供日期│

  ││料份數├──────┤

  │││年月日│

  ├───────────────────────┼───┼──────┤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察許可文件│││

  ││││

  ├───────────────────────┼───┼──────┤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

  ││││

  ├───────────────────────┼───┼──────┤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

  ││││

  └───────────────────────┴───┴──────┘

  第三條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

  ││提交日期││

  │勘察成果名稱├──┬──┬──┤提交份數│

  ││年│月│日││

  ├─────────────┼──┴──┴──┼───────────┤

  ││││

  ├─────────────┼────────┼───────────┤

  ││││

  ├─────────────┼────────┼───────────┤

  ││││

  ├─────────────┼────────┼───────────┤

  ││││

  └─────────────┴────────┴───────────┘

  3.1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

  5.1.1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乙方

  5.2.1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宜

  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承接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

  │鑒(公)證意見:│

  ││

  ││

  ││

  ││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

  │年月日│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篇4)

  [巖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承包人編填)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立項批準文件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巖土工程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巖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預訂的巖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說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一)[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二)[巖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GF-2000-0204)進行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

  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2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合同文件構成、承諾、詞語定義、簽訂時間、簽訂地點、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數等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勘察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具體包括一般約定、發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資料、后期服務、合同價款與支付、變更與調整、知識產權、不可抗力、合同生效與終止、合同解除、責任與保險、違約、索賠、爭議解決及補充條款等共計17條。上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項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示范文本》適用于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水文地質勘察及工程測量等工程勘察活動,巖土工程設計也可使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GF-20xx-0210)。

  目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二、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四、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六、合同文件構成

  七、承諾

  八、詞語定義

  九、簽訂時間

  十、簽訂地點

  十一、合同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4語言文字

  1.5聯絡

  1.6嚴禁賄賂

  1.7保密

  第2條 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2發包人義務

  2.3發包人代表

  第3條 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2勘察人義務

  3.3勘察人代表

  第4條 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2成果提交日期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5惡劣氣候條件

  第5條 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2成果份數

  5.3成果交付

  5.4成果驗收

  第6條 后期服務

  6.1后續技術服務

  6.2竣工驗收

  第7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2定金或預付款

  7.3進度款支付

  7.4合同價款結算

  第8條 變更與調整

  8.1變更范圍與確認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第9條 知識產權

  第10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第1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12條 合同解除

  第13條 責任與保險

  第14條 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2勘察人違約

  第15條 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15.2勘察人索賠

  第16條 爭議解決

  16.1和解

  16.2調解

  16.3仲裁或訴訟

  第17條 補充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4語言文字

  1.5聯絡

  1.7保密

  第2條 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3發包人代表

  第3條 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3勘察人代表

  第4條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第5條 成果資料

  5.2成果份數

  5.4成果驗收

  第6條 后期服務

  6.1后續技術服務

  第7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2定金或預付款

  7.3進度款支付

  7.4合同價款結算

  第8條 變更與調整

  8.1變更范圍與確認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第9條 知識產權

  第10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第13條 責任與保險

  第14條 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2勘察人違約

  第15條 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15.2勘察人索賠

  第16條 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第17條 補充條款

  附件A 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 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C 進度計劃

  附件D 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

  (簽字) (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范圍內的項目。

  1.1.8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文件。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圍內工作并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說明和資料。

  1.1.16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

  1.1.20后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后,為發包人提供的后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咨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范性文件,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于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為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并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語言。

  1.5聯絡

  1.5.1與合同有關的批準文件、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系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文件、成果資料、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2條 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1.1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并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項目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和數據等。

  2.2發包人義務

  2.2.1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搜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準及許可文件,包括立項批復、占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接口和青苗賠償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2.2.5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托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并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 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項目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數據和專利技術等擁有知識產權。

  3.2勘察人義務

  3.2.1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并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后,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后期服務。

  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并妥善保護。

  3.2.5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設備、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并制定應急預案。

  3.2.7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間采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 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后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 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1.1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后,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 后期服務

  6.1后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后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后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并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后,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范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后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后推遲開工日期,并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進度款支付

  7.3.1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后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后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并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 變更與調整

  8.1變更范圍與確認

  8.1.1變更范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后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后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8.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后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 知識產權

  9.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權屬于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制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不可抗力發生后,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采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后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0.3.1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 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后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 責任與保險

  13.1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并使其于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 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1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并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勘察人違約

  14.2.1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 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后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并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 爭議解決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并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____________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語言文字。

  1.5聯絡

  1.5.1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于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2.2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

  2.2.7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

  2.3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 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2關于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

  第5條 成果資料

  5.1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2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后期服務

  6.1后續技術服務

  后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

  7.1.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采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

  7.3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

  7.4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 變更與調整

  8.1變更范圍與確認

  8.1.1變更范圍

  變更范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

  8.2.3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

  第9條 知識產權

  9.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2關于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

  關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

  第10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害損失期限的約定:_____

  10.2.2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

  第13條 責任與保險

  13.2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 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

  14.2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第15條 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 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___。

  附件A 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 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C 進度計劃

  附件D 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_____》、《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_____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_____。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開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_____標準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_____。國家規定的_____標準中沒有規定的_____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定金;己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向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及派出機構備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勘察人__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編碼:______

  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______(蓋章)

  備案號:______

  經辦人: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模板(篇7)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中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和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任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同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筑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 址: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帳 號:

  電 話:電 話:

  電 掛:電 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設計項目表

工程編號

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萬元)規模建筑層數結構設計內容

  附表二:

  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

  建設單位工程名稱場地位置設計單位要 察

  求 資

  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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