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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參加以實踐活動方案

2024-04-10 方案大全

在參加以實踐活動方案篇2

一、組建團隊

參加20--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學生務必是20--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學生(20--屆畢業生獲得免試推薦研究生資格的,可持學院相關證明,參加學生暑期社會實踐)。

要求每個參加暑期社會實踐的團隊由6~10人組成,可跨年級、跨專業、跨學院組隊。

團隊務必有1名指導老師。

-注意:團委不受理個人實踐;沒有參加組團的學生參加回鄉度假社會實踐,并撰寫實踐報告。

二、確定實踐地點

團隊可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自行聯系實踐地點。

為方便聯系,團隊可于4月23日(周一)~4月30日(周一)9:00~17:30到校團委信息中心(華山活動中心206房)開具相關證明。然后由實踐團隊自行與實踐地聯系,最終需要得到實踐地的接收證明(原件或傳真件)。

三、做出實踐計劃

具體化:選定活動資料,確定實踐課題和活動計劃。

專業化:根據實踐地實際狀況,結合專業特點,充分發揮學科優勢。

書面化:用A4紙打印書面材料,于5月30日(周四)以前與立項登記表等所有要求的書面材料一同上交至各學院團委。

四、申報立項

1.立項申報:各團隊可于5月29日(周三)前填寫《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團隊立項登記表》,填好有關資料并打印立項登記表;填寫團隊隊員個人職責書。團隊由負責人所在學院團委負責管理。

2.等候批復:到各學院團委蓋章,征得各學院團委的批復同意。

3.材料上報:于5月30日(周四)將《20--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團隊立項登記表》、實踐地的接收證明和實踐計劃、所有已簽字的團隊隊員個人職責書等所有書面材料上交,申請實踐經費,等待審批。

其中以學院為單位組建的實踐團隊(包括跨學院組建的團隊)將立項材料上交到負責人所在學院團委;研究生會組建團隊交到研究生團委;校學生會、各社團所組建團隊將立項材料上交到校團委信息中心(華山活動中心206房)。

注意事項:

1、經費申請截至5月29日(周三),各實踐團隊請及時完成申報工作。

2、上交書面材料清單:

(1)立項登記表(請按相關說明準確填寫并打印,簽章齊備)。

(2)接收單位證明(注明實踐地接收單位負責人名單以及聯系方式,能夠是傳真件)。正式立項務必有實踐地接收證明,特殊狀況(如無具體實踐地)請上交書面說明材料,否則不予資助。

(3)所有已簽字的團隊隊員個人職責書。

3、如有問題,請到校團委詢問。

五、立項及經費審批

1、立項申報過程中,各學院團委可對自己學院的實踐團隊進行管理,并要及時對立項信息進行核實,對不符狀況的資料進行修改。

2、5月30日(周四)立項申報全部結束后,各學院團委推薦本學院社會實踐資助團隊,并打印學院團隊總表蓋章。

3、6月6日(周三)前,各學院團委將收齊的所有實踐團隊書面材料連同已蓋章的學院團隊總表上交至校團委。

4、校團委對推薦的資助團隊予以審批,初步確定透過立項的團隊名單和各團隊的經費資助數額,經費審批結果公示3天。

六、動員會議

7月上旬,校團委召開實踐團隊領隊動員會議,下發有關材料,明確注意事項。

七、出征儀式

7月上旬,將召開20--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出征儀式。

八、領取活動相關物品

出發前,各團隊到校團委領取前期實踐活動有關物品(如校旗、宣傳資料)(詳細狀況請注意校團委暑期社會實踐的相關通知)。

九、最終確認信息

各實踐團隊在實踐出發前一周內,到校團委確認并登記。

十、開展實踐

暑期,各團隊根據計劃自行奔赴實踐地開展活動。各學院團委要及時對本學院團隊的實踐狀況進行指導,確保實踐團隊安全順利完成實踐。如有問題,及時與校團委聯系。

在實踐開展期間,要求各實踐團隊用心向校團委提交實踐成果和實踐感言,并及時反饋團隊實踐信息;用心聯系媒體做宣傳報道,向校團委至少提交2篇新聞稿。

十一、總結工作

1、材料上交

開學后第一周(即9月3日~9月10日)各團隊將實踐成果的電子版上傳至校團委,并將其他實踐書面成果上交。

其中以學院為單位組建的實踐團隊(包括跨學院組建的團隊)將書面材料上交到領隊所在學院團委;研究生會組建團隊交到研究生團委;校學生會、各社團所組建團隊將立項材料上交到校團委辦公室。

需上傳的電子版材料有: 精品小說推薦: 昔日落魄少年被逐出家族,福禍相依得神秘老者相助,從此人生路上一片青雲! 我行我瀟灑,彰顯我性格! 彆罵小爺拽,媳婦多了用車載! 妹紙一聲好歐巴,轉手就是摸摸大! “不要嘛!” 完整內容請點擊辣手仙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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