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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態化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2024-04-19 規章制度

疫情常態化學生請假管理制度篇2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和地方衛生防疫相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實施辦法。

一、學生日常請假及審批程序

所有學生堅持非必要不出校,特殊情況需離校的,須嚴格履行請銷假程序。學生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公假,請假審批程序如下:

(一)請假1天以上至3天(含3天),學生通過i昭院APP提出請假申請→輔導員審批→團學辦公室主任確認→學院備案。

(二)請假3天以上至7天(含7天),學生通過i昭院APP提出請假申請→輔導員核實具體情況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團學辦公室主任審批→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確認→學生工作處備案。

(三)請假7天以上至14天(含14天),學生通過i昭院APP提出請假申請→輔導員核實具體情況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團學辦公室主任復審→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批→學院黨政領導確認→學生工作處備案。

(四)請假14天以上的,按照《昭通學院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同時向學生處備案。

(五)經同意準假后,學生出校門須向安保人員出示i昭院APP電子審批憑證。

二、疫情期間請假及審批程序

疫情期間學生請銷假審批,要嚴格執行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堅持非必要不外出,除十分必要的特殊情況外,學生請假一律不批。

(一)病假。學生通過i昭院APP提出請假申請,輔導員核實具體情況,根據日常請假權限辦理。學生因出現發熱、咳嗽、乏力、呼吸困難等疑似癥狀提出請假申請,輔導員須報學校醫務室備案。

(二)事假。學生通過i昭院APP提出請假申請,輔導員核實具體情況,根據日常請假權限嚴格審批。

(三)夜間急病就醫和其他突發事件。由24小時值班人員酌情處理,不通過i昭院APP請假審批。值班老師應根據事態情況聯系輔導員、學院領導及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領導。事后值班老師、輔導員第一時間向學院、學生處書面報備事件詳情。

(四)公假。按照《昭通學院組織學生外出安全管理辦法》執行,不通過i昭院APP提出請假申請。

三、學生銷假和續假程序

學生請假期滿,必須履行銷假或續假手續。

(一)病假銷假。學生銷假時須提供請假期限內就醫憑證,輔導員再次核實銷假。發熱、咳嗽、乏力、呼吸困難等疑似癥狀銷假時,輔導員須向學校醫務室再次報備,學校醫務室做好病情跟蹤。

(二)學生銷假須通過i昭院APP提出銷假申請,輔導員及時確認學生返校情況,為學生辦理銷假,并依照批假權限,分別向學院團學辦公室主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和學院黨政領導報告。

(三)學生請假期滿仍不能及時返校的,應在i昭院APP上辦理續假手續,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學生續假后,學院根據請假總天數,確定審批權限。

四、學生返校

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請假期滿返校,根據學校疫情防控要求,須主動出示i昭院APP請假審批憑證、健康碼、行程碼,并配合保衛處測量體溫。請假期間在疫情中高風險區有旅居史的,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校。

五、其他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履行學生日常管理第一職責,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嚴格學生請銷假制度,實行“誰審批、誰負責”工作要求,因審批不嚴格造成嚴重影響的將按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2.輔導員要壓實學生管理工作,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請示報告、請銷假追蹤等工作,精準掌握學生去向,如有異常及時向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3.學生因病請假不能參加上課等教學活動的,除了要履行請假和出門手續外,還要填寫《昭通學院學生因病缺課(缺勤)情況登記表》,在學院存檔。

4.疫情防控期間,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校或變更行程,無故超假,返校不銷假,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嚴格按照《昭通學院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昭通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辦法》給予當事責任人相應紀律處分。造成疫情輿情等重大影響不良后果的,由學校疫情防控指導小組辦公室移交上級疫情防控指導小組辦公室處理。

5.因疫情防控規定需要在校外治療或隔離的學生,按照昭通市和學校防疫工作要求辦理復課、銷假手續。

6.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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