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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應如何賠償?

2023-03-13 合同範本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房屋時簽訂的協議,用于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應當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者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合同到期的,合同自然終止。

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可以在下列條件下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所有出租房屋或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合同收回出租房屋;(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加,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出租房屋;(3)房屋承租人確實有其他房屋,出租房屋長期閑置,不能物盡其用的;(四)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損壞租賃房屋,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理或者賠償的。


在上述情況下,承租人不得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以保護其合法權益。

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如何賠償?

問:今年,我租了一間商店房子,租賃期限約定為兩年。經營使用三個月后,由于某種原因,我無法繼續租房,并要求房東終止合同。房東說,不租,但我想把剩下的租金給他。請問,如果我提前終止了租賃合同,我會賠償房東這么多錢嗎?

答: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如果沒有約定,則取決于租賃合同是否可以繼續履行。當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不必要時,合同可以終止。

至于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賠償,租賃合同未約定的,承租人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應當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賃期限超過3個月的,賠償金額按3個月的租金計算;剩余租賃期限不足3個月的,賠償金額按剩余租賃期限的租金計算。因此,在你的情況下,你需要向房東支付3個月的租金。


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 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涉及房主簽訂合同后提前幾個月收取租金作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發生爭議,特別是承租人提前終止合同,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作為違約金。事實上,押金并不是提前終止的違約金。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原因是出租人將房屋及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并設定押金,以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對租賃物造成的損害得到賠償。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論是租賃關系的正常結束,還是一方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損壞,押金都應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終止合同,否則約定的違約金金額以存款為標準確定。


2、 如何確定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

作為一名律師,我經常遇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問:“法律是否規定了明確的違約金金額標準?”

在這里我想再次告訴大家:“不!”

在合同法中,確定違約金額主要是一個原則:“有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算。”我們已經在本書的第一篇文章中介紹了違約責任,而且對房屋租賃沒有特別的規定。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面終止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很難準確確定。

出租人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何確定承租人的損失?承租人很難計算出租房屋的時間,除了必要的搬家費用,無論是否找到,都很難準確確定實際損失的金額。


承租人單方面終止合同怎么樣?原因似乎很容易找到,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造成損失”,但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你不能永遠找到新的承租人,對吧?例如,在上述案件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

因此,為了避免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必須在書面合同中明確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金標準。例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或根據存款標準直接確定違約金金額。

這樣,一旦單方面終止,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違約方呢?我們也期待自己違約的后果。我們可以提前準確判斷后果,客觀衡量是否違約。這對雙方都有好處。

3、 如何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往往想提前解除合同,不想承擔違約責任。正如我們前面所說,如果雙方同意解除,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不能承擔。 精品小說推薦: 昔日落魄少年被逐出家族,福禍相依得神秘老者相助,從此人生路上一片青雲! 我行我瀟灑,彰顯我性格! 彆罵小爺拽,媳婦多了用車載! 妹紙一聲好歐巴,轉手就是摸摸大! “不要嘛!” 完整內容請點擊辣手仙醫

Tags:合同范本   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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